夏季来临,随着消暑纳凉、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7月1日晚,洪山警方一夜查获8名酒司机,其中1人涉嫌醉驾。
当晚8时30分许,在白沙洲大道丽水路整治点,民警邬琦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1***U的小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得知自己不能继续驾车,驾驶员丁某顿时着急了,跟民警求起情来:“警察同志关照一下,我第一次酒驾,能不能先给一次口头警告不处罚?罚款太多了,能不能便宜点?”丁某的问题让民警哭笑不得。最终,民警在对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晚9时5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在临近珞狮南路整治点时突然靠边停车,发现异样后,民警陈红磊迅速上前将驾驶员方某控制。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方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方某交代,自己当晚和朋友一起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方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便侥幸驾车回家。途中看到交警查车,由于自己喝了酒很害怕,就将车停在路边。当民警对方某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方某突然担心地询问道:“这次处罚会不会告诉我的家人,我爷爷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我不想让他担心。”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方某表示今后一定谨记教训,遵守法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此,武汉洪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常态化、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请务必遵守交规,切莫心存侥幸。(崔彦伟 黄一燕 胡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