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法治频道 > 警方行动

摸摸您的口袋个人信息在吗丨武汉警方严打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犯罪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17:26 来源: 两江警事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武汉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证二卡。

保护好个人信息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因个人银行账户在资金流转时有额度限制,而对公账户则没有,可以进行大额交易,犯罪团伙为了快速将受害人的资金分流,需要大量对公账户。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他人信息大量违规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并贩卖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和地下钱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出租、出借、出售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及对公账户行为,为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武汉警方提示:在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也将对诈骗犯罪提供便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严厉打击,相关个人也必将承担法律后果。

专班成立迅速反应

5月初,青山公安分局通过对一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深入研判,发现恩施籍马某长期从事违规注册、非法贩卖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获取线索后,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很快查明了团伙成员组成及藏匿地点。5月6日,马某及同伙向某在青山一酒店落网。经工作,专班先后在武汉、恩施抓获25名涉案人员,扣押营业执照70套、公章193枚、电子支付设备7套、U盾4个、电话卡26张,成功打掉一个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团伙。经查,2019年以来,以马某为首,恩施建始籍人员为主的犯罪团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违规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私刻公章,先后向福建及境外电诈团伙贩卖80余套营业执照、公章,非法获利50余万元。   

据了解,为深入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源头治理,3月中旬,武汉警方启动了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通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多家部门,针对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和对公账户等电诈案件相关黑灰产业开展凌厉攻势。截至5月22日,已依法刑事拘留电信网络黑灰产相关犯罪嫌疑人137名,封存账户4167个,冻结账户968个,暂停非柜面交易账户568个,销户133个,提高风险等级账户39个;封停涉案手机号码277个,录入涉案手机开卡人身份信息黑名单277名,关停拓展的涉诈号码539个。

犯罪成本有多高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属于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侵蚀社会诚信。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上述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在网上频繁发布低价收购银行卡、电话卡等信息,通过收购来的信息大量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帐户,以高价贩卖给境外犯罪团伙。据悉,进城务工人员、偏远地区人员、在校大学生是出售个人信息的主要群体,这些信息被卖到收卡人手中,再层层加价给诈骗团伙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均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正告那些已涉嫌犯罪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重要信息,自觉维护好用卡秩序,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