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汉阳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广东省佛山市某法院代为续封被执行人广东佛山某公司的不动产,在疫情期间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某医药集团与被执行人广东佛山某公司、广东某医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数百万元货款迟迟未还。2017年2月20日,汉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广东佛山的2块土地和6处不动产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眼见查封期限即将到期,而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执行义务。且湖北虽因疫情延迟复工,但被查封地却已经复工,如不及时对被查封财产进行续封,必将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复工可以等,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不能等!由于需要续封的不动产远在广东佛山,该院积极开拓思路,打破空间限制,于2月12日晚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被查封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发起续封代办委托,并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确保线上委托任务及时流转、接收。
抗疫以来,汉阳法院从未停止执行工作的脚步。为确保延迟复工期间执行工作有序推进,该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做好诉讼保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不谈困难、不讲条件,加班加点对全院执行案件的审限、查封冻结期限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分类采取相应措施,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因疫情受损。(通讯员:李琦)